针对河池市先行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类项目遇到的取费缺乏依据、调查数据质量难保证、修复药剂效果难管控、施工单位难管理等各类问题,结合河池市实际情况,我司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为河池市先行区量身定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政策。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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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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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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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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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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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污染土壤防治项目相关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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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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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过程技术咨询环节的费用计价依据和项目招标控制价标准等内容予以明确,为项目实施、财政评审等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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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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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施工单位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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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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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保障项目施工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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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现场施工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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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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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在施工的治理修复类项目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建立了通报表扬和批评制度,规范了河池市治理修复类项目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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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剂效果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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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固化/稳定化技术可行性试验要求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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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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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佳固化/稳定化技术、确定药剂投加比例、测试修复效果等内容予以明确,规范治理修复类项目稳定化技术可行性试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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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类项目稳定化技术筛选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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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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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了可行性试验筛选的具体要求、相关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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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数据质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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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项目检测实验室筛选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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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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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壤检测实验室提出基本要求,明确了实验室筛选评审程序,公开征集并公布了第一批3家检测实验室以及12家国家级详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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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搬迁企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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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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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方并等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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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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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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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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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方并等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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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防范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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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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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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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方并等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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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全过程管控的具体要求,压实各方监督责任,建立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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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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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重金属浸出风险的有色金属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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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方并等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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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广西有色金属行业砷、镉、铅、锑等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促进广西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的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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